发布时间:2021-06-10 10:5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东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遗失该公司开具的潮州市湘桥区北站三路中段(市经济开发试验区)朝晖华府二幢一梯906房等14宗不动产的“广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共14份(详见遗失发票明细表),现潮州东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声明上述14份发票(详见遗失发票明细表)遗失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14宗不动产的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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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