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伟向我局申请注销其位于潮州市西培兰巷一横8号第五层,《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2326923号的房屋所有权。 原证记载的房产因西园路拓宽改造工程被拆除,权利已灭失。且因申请人保管不善,致上述权属证书遗失而无法收回。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该权属证书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予以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的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