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6 15:3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权利人刘桂山因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潮州市永春北路新嘉华庭一幢605房,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3737591号的《房地产权证》一本。该不动产建筑面积176.75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604号房、梯间;北至梯间、空间。现刘桂山声明上述《房地产权证》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遗失补发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