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9 11:4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刘命忠名字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永春南路冠南园G2幢601房,《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1410827号,建筑面积111.78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梯间、空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602号房、梯间的不动产,原为刘命忠、刘瑶的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刘欣影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刘命忠遗下份额的继承转移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