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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伟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3 11:3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谢仁纯生前与张元伟共同共有,以谢仁纯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西荣路景园教师住宅区A幢401号房,建筑面积91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梯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证字第1461233号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张元伟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谢仁纯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遗失补证及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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