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新闻 > 文件公告

黄惠真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3 11:3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林隆群生前与黄惠真共同共有,以林隆群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枫春路中段柏嘉名庭七幢802房,建筑面积144.74平方米,四至:东至801号房、梯间,南至梯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不动产权证》证号列粤(2019)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421号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黄惠真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林隆群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8日

关于文件公告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