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2 11:2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恒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购房人邱建平、邱晓滨因保管不善,遗失双方签订的《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本和业主本各一本(合同编号为2015102657464874),及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的按揭备案确认书一张(号码为潮房押备2016列002324号),房产地址为潮州市湘桥区华府路572号潮州恒大山水城十六幢2701号房。现潮州市恒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与购房人邱建平、邱晓滨同时声明该二本购房合同(公司本和业主本)和按揭备案确认书遗失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登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290952
异议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