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1 11:08:56 来源:潮州信息网
动真格!
电动车还在违规停放、充电?
潮州已经开出首张罚单了!
8月1日
由应急管理部制定的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施行
1万元
而这张罚单
也是
在早前的检查中,消防监督员发现潮安区庵埠镇一栋高层民用建筑一楼楼道及公共区域,存在大量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此外,涉事公寓楼未按照规定落实防火分隔,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根据《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要求管理人员进行整改。
8月10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寓进行复查,发现仍有市民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据《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款规定,潮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将持续开展《规定》宣贯工作
不定期对高层建筑
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行动
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罚款不是目的
整改才是深意
每一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