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7 16:07:45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道及老旧管道改造维护项目(饶平县钱东镇截污管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27 16:07:45
采购计划编号:445122-2021-01357
预算金额:1603105.3700
采购品目: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代理机构: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陈美娥
项目负责人:章嘉吉
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道及老旧管道改造维护项目(饶平县钱东镇截污管道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饶平分公司(详细地址:饶平县钱东镇港墘村汕汾路北 2 号(力诚酒店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5122-2021-01357
项目编号:445122-2021-01357
项目名称: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道及老旧管道改造维护项目(饶平县钱东镇截污管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3,105.3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道及老旧管道改造维护项目(饶平县钱东镇截污管道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3,105.3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道及老旧管道改造维护项目(饶平县钱东镇截污管道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3,105.37 | 1,603,105.3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出具的有效开工令为准。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道及老旧管道改造维护项目(饶平县钱东镇截污管道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道及老旧管道改造维护项目(饶平县钱东镇截污管道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1.3)须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 信 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单位为供应商单位,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时间:2021年08月30日至2021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饶平分公司(详细地址:饶平县钱东镇港墘村汕汾路北 2 号(力诚酒店对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饶平分公司(详细地址:饶平县钱东镇港墘村汕汾路北 2 号(力诚酒店对面))
时间:2021年09月0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饶平分公司(详细地址:饶平县钱东镇港墘村汕汾路北 2 号(力诚酒店对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原件一份;
1.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名 称:饶平县钱东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钱东镇公园路一横二号
联系方式:0768-8712336
名 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饶平县钱东镇港墘村汕汾路北 2 号(力诚酒店对面)
联系方式:13076467017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13076467017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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