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0 10:4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上旬,县(区)交叉巡察第三组对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2日,县(区)交叉巡察第三组向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责任担当,强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湘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整改工作全面负责,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县(区)交叉巡察第三组反馈意见后,湘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进行全面深入传达,要求以高标准、严举措抓好整改。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党支部、各股室局为成员单位,共同抓好全办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对照县(区)交叉巡察第三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先后2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了《湘桥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三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3大类15个主要问题41个分项问题,提出63条整改措施。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办公室上下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落实责任部门每月上报工作进展台账,办公室不定期开会研究了解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督查督办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相结合,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从体制、机制上寻求堵塞漏洞、完善提升的治本之策,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目前整改工作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预期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问题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室)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自反馈后,区党政办党(总)支委压实政治责任抓学习抓落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党员干部在学习上存在的问题亲自抓整改抓落实,并严格日常监督,定期进行谈心谈话。严格执行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和业务时间学习相结合,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持之以恒集中精力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掌握理论知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室)工作的重要论述,学深悟透,以学促干,提升办公室“三服务”水平。
2.“三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自反馈后,一是从2021年4月落实专人负责起草、送签、印发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至目前,已完成会议纪要3期。完善值班室配套设施,加挂区总值班室牌子,落实总值班室专人负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积极主动做好“三服务”。二是通过制订《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总支部委员会学习制度》,各党支部分别多次召开支部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真正做到学深悟透,防止材料表述与上级不一致的情况再次发生。
3.整治“文山会海”力度不够。自反馈后,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会议方面,一是减少会议数量,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一律不开会;二是控制会议规模,精准安排与会议内容相关人员参加;三是提高会议效率,可合并的会议合并开,坚持开短会。在文件方面,加强调查研究,客观全面审定,严格把关知悉及发放范围,控制发文数量。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自反馈后,一是成立区党政办意识形态领导机构,根据区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把意识形态列入2021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实施细则,在党总支委会议上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形成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领导班子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定期在班子会议上研判分析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个人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党总支部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培训每年不少2次,完全覆盖至下属单位的干部队伍中;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增强自身和支部党员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自反馈后,经2021年4月9日区党政办主任会议决定,即日起停止对临时工发放不符合规定的补贴。今后将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临聘人员工资津补贴规定执行。
2.财务管理不规范。自反馈后,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所有财务票据严格按照财务规程和财经纪律进行审批报账,票据附件签名齐全,经手、证明人明确,确保每份票据源头的可追溯性和严谨性。二是加强对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按照有关采购文件规定进行采购。三是区公车平台所有在用公车纳入区党政办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规范管理。
3.资金监督使用管理不严。涉及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调整的专项经费,其结余资金作为存量资金缴区财政局国库中心。同时,严格资金监督使用管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加强财务开支的监管,坚决杜绝专项资金挪移他用。
4.公务接待及公车管理不到位。自反馈后,一是完善《公务接待清单》,增加负责人审核栏目,明确接待清单内容。二是自4月1日起,严格按照《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粤办发〔2014〕12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三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做好车辆喷涂标识,定期续缴北斗卫星定位费用。
5.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内部管理较薄弱。自反馈后,一是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于2021年4月制定新制度《潮州市湘桥区机关物业管理中心职能及制度汇编》,5月印发实施。二是自2021年4月12日起停止收取会场费,同时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将2021年度已收取的会场费13765元上缴区财政局,并至区财政局申请核销所持有的《广东省其他非税收入通用票据》。三是自2021年1月起,严格按照规定开具《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内部往来结算票据》,不再开具付款单位和收款单位均系物业中心的票据。同时,严格按《政府会计准则》要求,规范对食堂餐费进行记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规范准确。四是严格按照票据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票据规范管理,2021年1月至今,所有食堂支付用餐款均由潮州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配送食材并开具发票与物业管理中心结算。
6.机关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够高。自反馈后,一是成立区党政办创文创卫领导小组,加强管理,确保机关大院整洁、文明、有序;对卫生存在死角的公共区域进行清理。二是开展对保安队伍进行管理培训,提升保安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强化院内管理效率,保障党政办公大院内管理安全有序。落实来访登记制度,对来访者进行询问和登记信息,做好对来访人员的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对外来车辆和人员的管理。完善硬件设施,升级视频监控系统,增强对机关大院院内及周围环境的监控,加强机关大院安保力度。三是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排查,及时进行更换;同时不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增强机关大院内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四是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就餐人员错峰就餐。
三是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自反馈后,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专题学习《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等,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组织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党组织选举条例,规范选举程序,做到不符合参会规定人数,坚决不进行表决,制订请假报备表,规范党员请假手续,未到会人员必须书面说明请假事由;资料党支部已在2020年12月23日召开支部大会补选支部委员,并召开支委会会议补选党支部书记;秘书党支部、资料党支部也分别召开支委会议,对支委重新确认工作分工。二是加强党员监督管理,加强与退休党员的联系。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2021年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的通知》(湘组通〔2021〕18号)要求,4月各党支部积极与退休党员联系,通过送学上门,引导退休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七一”系列活动的通知》,对党龄50周年老党员进行颁发纪念章,并送上党史学习教育书籍一套。三是加强各支部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做到记录规范、主题明确、内容具体。党总支部不定期抽查支部会议记录,查漏补缺,不断提高各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自反馈后,一是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引》,严格考察程序,规范考察材料撰写。二是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实施。三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与会班子成员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会议讨论决定情况由专人记录。
3.材料归档不及时。自反馈后,一是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手册》要求,对年度考核登记表、任免表等材料尚未及时归档的进行全面整理,对相关任免材料不齐进行补齐,并于2021年5月25日向区委组织部档案室完成归档工作。二是落实专人对调入干部的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督促原单位为其补齐档案材料,于5月25日,将调入干部的个人档案移交给区委组织部档案室。
4.干部队伍管理前瞻性不强。自反馈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前谋划制定干部培养计划,强化干部培训工作,着力培养年轻干部;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合理安排人员适应各部门工作岗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使每个干部都能充分展示才华、释放潜能、发挥特长。
5.执行人事管理制度不严。自反馈后,一是区机关物业管理中心3个违规统筹使用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已按照人员编制落实统筹使用人员回单位工作。二是规范人员管理,6月底区党政办临工借给区人大使用人员回归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岗位。三是目前区政府正在研究全区临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案,候待方案出台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三、坚持驰而不息,巩固和深化整改结果
湘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将继续认真落实巡察组要求,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抓常抓严抓实,实际行动践行“五个坚持”要求,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面提升“三服务”水平。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紧抓牢,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检查问责到位,营造和保持办公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切实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以整改促工作提升。湘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办公室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各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坚持提前介入、提前准备、提前谋划,不断提高办公室“学习思考、调查研究、文稿起草、综合协调、运行保障、督促落实”等能力,推动办公室工作更加主动、更加有效地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同时,要加强信访、区志、机要、保密、机关后勤、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全面实现办公室“三服务”工作水平和成效“双提升”,更好展现新时代办公室工作新风尚,成为党委政府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2100072;邮政信箱:潮州市湘桥区委、区政府7楼;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xqdzbrsg@163.com)。也可径向区委巡察办反映,电子邮箱:czsxcb03@126.com(来信注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