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7 11:5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丁有盛与配偶张桂云生前共同共有,以丁有盛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凤园路中段西北侧典雅华庭四幢一梯1702号, 建筑面积110.78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3018543号,四至:东至1701号房、梯间;南至梯间、空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丁欣澎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