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3 11:4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我县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1〕1427号)、《潮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潮州市2021年中央财政专利转化计划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潮知〔2021〕17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专利转化计划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饶平县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或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或服务机构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直接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由我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二)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件(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二)项目评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21年中央财政专利转化计划资金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振武 联系电话:0768-8886844 电子邮箱:zl8892294@163.com
附件1 潮州市2021年中央财政专利转化计划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潮州市2021年中央财政专利转化计划资金项目申报书 .doc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