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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美芳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3 09:3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林大德名字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忠节坊一幢一梯201房(第三层),《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3103964号,建筑面积96.39平方米,四至:东至二梯201房;南至空间、梯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二梯201房的不动产。原为林大德、胡美芳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胡美芳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林大德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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