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5 15:3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位于潮州市环城西路西濠市场四幢602房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1512162号,权利人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建筑面积83.98平方米(原证误登记为:84.41平方米);其中公产建筑面积占12.02平方米(已于2004年3月出售给陈锦顺),私产建筑面积64.58平方米(原证误登记为:65.01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601房;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梯间。该不动产原是陈荣汉、卢庆华、陈锦顺的共有财产,其中陈荣汉、卢庆华占64.58平方米,另12.02平方米为陈锦顺个人购买所得。
现继承人陈锦顺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母亲陈荣汉、卢庆华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