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6 09:32:55 来源:潮州信息网
薛大行侃公像
随着“阳明学”在潮州的广泛传播,必然会对潮州社会产生深刻的影响。其中,以“四民异业而同道”、“满街都是圣人”二说尤为显著。
王阳明在嘉靖四年乙酉(1525年,即他去世前三年)为商人方麟(节庵)所写的《节庵方公墓表》中说:
苏之昆山有节庵方公麟者,始为士,业举子。已而弃去,从其妻家朱氏居。朱故业商,其友曰:“子乃去士而从商乎?”翁笑曰:“子乌知士之不为商,而商之不为士乎?”……阳明子曰:“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
《传习录拾遗》第14条亦记载了阳明先生在回答弟子“以治生为首务”的问题时说的话:
虽治生亦是讲学中事,但不可以之为首务,徒启营利之心。果能于此处调停得心体无累、虽终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何妨于学?学何贰于治生?
以上所引之文章,可谓是新儒家社会思想史上划时代之文献。十六世纪已是商人十分活跃的时代,“阳明学”在向社会下层渗透的过程中,商人问题是无法回避的关键之一。“士”是否可从事商业活动?王阳明对此作出了明确的回答:“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他在《重修山阴县学记》中说:“夫圣人之学,心学也,学以求尽其心而已。”可见“尽心”份量之重)也就是说,在“道”的面前,士、农、工、商完全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复有高下之分。商贾若“尽心”于其所业,即同是为“圣人之学”,决不会比“士”低。“虽终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
王阳明“四民异业而同道”等观点之形成,从根本上说,是时代风气使然。据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三载:“(洪武)十四年,上加意重本抑末,下令农民之家许穿紬纱绢布,商贾之家只许穿布;农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穿紬纱。”可见明初商贾地位之低,而到了王阳明时代,商人的社会地位已足以与士人相抗衡。古文家归有光《白庵程翁八十表序》谓:“古者四民异业、至于后世而士与农商常相混……(程氏)子孙繁衍……并于读书为业。君岂非所谓士而商者欤?”新安商人的代言人汪道昆(1525-1593)谓:“大江以南,新都以文物著。其俗不儒则贾,相代若践更。要之,良贾何负闳儒!”(《太函集》卷55)……
延至明、清,“不儒则贾”的世风日炽。崇祯本二刻《拍案惊案》卷37谓:“徽州风俗,以商贾为第一等生业,科第反在次者。”雍正二年(1724)山西巡抚刘于义的奏折云:“山右积习,重利之念重于重名,子孙俊秀者多入贸易一途,其次宁为胥吏,至中材以下方使之读书应试,以故士风卑靡。”雍正硃批则曰:“山右大约商贾居首,其次者犹肯力农,再次者谋入营伍,最下者方令读书。朕所悉知,习俗殊可笑。”(见《雍正硃批谕旨》47册。以上均转引自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一书)世风如此,连皇帝老子亦无奈他何。其深层原因应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儒者为学有二事,一是“治生”,二是“读书”,前者比后者还要来得迫切,读书人必须先有独立的经济生活才能有独立的人格,才能奉养父母兄弟妻子,此乃“身内之事”,决不可责之他人。
潮州是“阳明学”传播基地,即“以倡明斯道,汲引后学为急务”(王渐逵《中离先生墓志铭》语)的薛侃而言。他亲炙阳明先生芳徽,亦不讳言商贾。在《漫书自警》诗中说:“贾工时贸易,农稼亦已穑。士者竟奚为,漫尔度朝夕。”诗题为“自警”,“警”什么?看到工农商贾,勤于治生,而“士”却虚度光阴,因此而作诗自警。在为“奇伟之士”王汝止写的《逸民记》中,他写道:“王子,吾友也。初贾于齐晋之墟,闻童子诵《鲁论》之次章(按:《鲁论》是汉代今文本《论语》之一。次章系《为政》篇,是篇多言“孝养”之事),竦然省曰:‘其为人也宜尔哉!奚逐逐而违养也乎?’归事二亲,以其所殖与其兄共之。”王汝止是“先贾后儒”,而薛侃誉为“古之逸民”且引以为友。而更直接表明他心迹的是《与诸子弟书》,他在肯定“治生之道,人所不免”之后,又说:
他如外氏有殖,炉山有营、亦于公无碍,于人有益,未尝不可对人言者也。
“外氏”指外祖父母家。“殖”指货殖,经商。“炉”通“垆”,“炉(垆)山”,是古时酒店里安放酒瓮的炉形土台。这段话的意思是:外祖父做过经营酒店的商贾,但“于公无碍,于人有益”,完全不用遮遮掩掩、“未尝不可对人言者也。”坦诚的态度,表明他十分赞同阳明先生“四民异业而同道”的观点。
从宋至明清,社会人士对士与商的看法确已不同。明、清的社会价值系统之所以发生了如此深刻、微妙的内在变化,其原因有二点值得注意:一是中国的人口总数从明初到十九世纪增加了好几倍,而举人、进士的录取名额却并未相应地成比例增加(明代276年共录取进士24594名,清代267年共取进士26747人,增加幅度微不足道),科举的“独木桥”越来越难走。二是明清商人的成功对于士阶层亦是一种极大的诱惑。明清的捐纳制度又为商人开启了入仕的途径,使他们能够得到官品和功名,在地方上成为有势力的绅商。照样可以达到“光宗耀祖”的目的。因而“弃儒从商”的现象层出不穷,且年代越后人数越多,全国如此,僻处“省尾国角”的潮州同样如此。
据光绪《海阳县志·选举表》统计,明代海阳县有进士83名,到清代只有进士45名,下降了几近一半。明代有举人464人,清代290人,减少了174人。而且清代进士多集中在“康乾盛世”,嘉庆以后只有进士5名(包括本是台湾人,后附籍海阳的丘逢甲)。这个数字表明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阳明学”中的“新四民论”和“满街都是圣人”论,已逐步深入民间,成为潮州社会新的价值判断观念。士子们“先下海”经商,致富后再捐官以提高社会地位,亦成为一种新的“光耀门庭”的模式。这亦就是城乡到处都是“大夫第”、“儒林第”等门匾丛集的原因。
“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韩愈《鳄鱼文》句)凭借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农耕文化与海洋文化相融合”,是潮州文化的基本属性之一。早在1400多年前,《隋书》已有潮人到达硫求(今台湾)从事贸易的记载,可见潮人早存对外拓殖之基因。明代中后期,随着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与航海技术的进步,更兴起了一波波的对外移民之浪潮,至今形成了一个海外潮人社会,而广为流传的“凡有潮水的地方,就有潮人”、“潮人是东方犹太人”等口头语,亦可谓事有其因,理有必然。
王阳明“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的论说,亦促使了士商关系的新变化,即商向士的靠拢。明智的商人相信儒家的道理可以帮助他们经商,士人如何运用他们从儒家教育中所得来的知识以治理国家,商人便运用同样的知识来经营他们的商业。一些传统儒家道德观念,诸如忠、义、仁、勇、恭、谅、诚、信等等,内化为潮州商帮的文化精神与指导行为的准则,从而构建了以“儒商”为特色的“为商之道”。
特殊的情况下,亦催生了一批身兼“士商”即士而商、商而士的“两栖型”人物。其中的代表允称苏州潮州会馆主馆、潮阳进士马登云。据现藏苏州博物馆的《潮州会馆记》所载:“潮州会馆创于金陵(南京),国初始建于苏郡北濠,基址未广,康熙四十七年乃迁上塘之通衢。”(是知潮州会馆创建于明末之南京,清初方迁苏州)该《记·后序》曰:“云(马登云自称)籍隶潮阳,壬辰(乾隆三十七年,1772)科叨幸登第,殿试后,以铨选有待,暂归故里。辛丑(乾隆四十六年,1781)冬,适届(会馆)董事更代之期,同邑诸君具书币请余,余自念材识粗疏,恐弗克赝斯席,敬谢不敏。重以公议佥同,再三敦促就道,不得已而应命。及来兹土,瞬息三秋。”可见,马登云考中进士后,近十年无意仕途,而应“同邑诸君”坚请,出任潮州会馆主馆(相当于今之董事长),且一任三年。继任者澄海人姚振宗在《潮州会馆记·后跋》中说:“吾潮会馆之设,由来久矣。然历年既多,不无流弊。辛丑冬延请汉阶(登云之字)马老先生主馆,凡契券参差,规条紊淆,无不恢复整顿,今已三载矣。”从这个特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潮州社会士、商之间的融合,到清代中期以后,竟如此地默契。如再溯其源,又不能不说:由于“阳明学”中“四民异业而同道”“满街都是圣人”等论点在潮州的广泛传播,日久而深入民心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陈椰《薛侃集》;周昭京《潮州会馆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