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0 20:35:17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年来,潮州市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部署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强化绩效目标审核,逐步推进绩效自评,绩效管理工作有所进步,不断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是强化绩效理念,“1+N”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潮州各级人民政府陆续出台本地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各级财政部门也注重以“1+N”的制度体系来配套、完善、规范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审、内部工作流程等体制机制,为实现到2022年全市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奠定扎实基础。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前移绩效管理关口。落实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运用书面材料审核、座谈交流、专家评估等方式,从申报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实施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申报材料与表现等六方面系统论证、综合评估。一方面极大程度改变被评估单位粗放式预算申报思维,助其树立起“先谋事后排钱”的绩效理念;另一方面,评估结果为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一定程度提高了预算安排精准度,确保财政资金花在刀刃。
三是强化“五个同步”,夯实绩效目标管理。潮州市本级自2017年以来逐年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已基本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管理“五同步”,即同步布置、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
四是强化花钱问效,拓展绩效评价管理。2020年,潮州市本级改变了以往选取一定资金额度以上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的方式,组织所有市级预算单位对2019年度市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并选取市级3个部门试点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全面推行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打破常规、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同时,财政部门通过重点评价、绩效复核等方式逐步扩大评价范围,提升绩效评价质量。2021年,市级聚焦专项资金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并实现“全覆盖”。
五是强化结果运用,发挥绩效管理积极作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通报机制,聚焦部门存在不足,明确工作要求,促使各单位落实责任、对照自查、查漏补缺,提升单位绩效管理水平。建立绩效整改跟踪机制,要求被评价部门(单位)对照绩效评价报告,完善财政资金及支出项目管理制度,对反馈问题限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此外,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将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取得效益、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以专题报告形式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人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