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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海南(东盟)博览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9 17:3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海南(东盟)博览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潮商务函〔2021〕55号)文件精神,请认真对照《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海南(东盟)博览会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积极宣传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请按通知要求,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直接向市商务局申报(市商务局联系人:杨钦,2398035),同时报送一份纸质材料到区工科局贸易促进股备存。

联系人:贸易促进股  谢芸

联系电话:5815292

联系邮箱:czcamcg@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海南(东盟)博览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潮商务函〔2021〕55号)

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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