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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相关货物运输业户经营许可和营运车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0 17:1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不具备原许可条件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原审批机关应当撤销其原批准”和第五十六条“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关于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日等有关规定,经核实,由我局许可合法证件,符合以上条件的业户共100家、车辆共139辆,现予公告注销相关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附件1 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货运业户清单.xls

附件2 撤销许可货运业户清单.xls

附件3 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的货运车辆清单.xls

附件4 空车超过180天货运业户清单.xls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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