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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出台实施方案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乡村

发布时间:2022-02-24 15:02:10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出台

《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 

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乡村

为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我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日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积极探索开辟法治乡村建设之路,持续推进我市农村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湘桥区桥东街道社光村、饶平县东山镇东明村光荣上榜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名单。图源:潮之峰 

方案提出,到2022年,创建45个以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努力实现涉农法规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用法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的“两完善三提高”任务目标。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乡村,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法治乡村建设必须循法而行,依法而治。方案就完善涉农领域地方性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强化乡村司法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在完善涉农领域地方性立法方面,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涉农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立法项目,强化乡村社会治理法律法规的落实,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

在规范涉农行政执法方面,全面深化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做到依法履职,公正文明执法。

在强化乡村司法保障方面,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涉农司法保障,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力度;加大专项整治和打击涉农违法犯罪的力度,重点针对社保、涉农、扶贫的资金监管盲区和治理漏洞,强化涉农案件的法律监督;健全完善司法救助体制,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畅通司法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

营造“三治”融合氛围

根据方案,我市将始终坚持自治、法治与德治融合发展,以自治为核心,法治为保障,德治为辅助,营造浓厚的乡村依法治理氛围,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治善。

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农村常态化普法教育和“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每村建有一个以上法治文化阵地。

湘桥区桥东街道下津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 图源:潮之峰

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法治培训,把法治工作纳入基层事务轨道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各项制度,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民主商议、一事一议”协商机制,坚持“五化”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全面建立村级事务监管体系,推进村级事务监督全覆盖。

建立法治化长效机制

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法治乡村建设的社会性、群众性、普惠性,进一步健全乡村依法治理机制,从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深化平安乡村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建设法律服务网;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探索实现网上“零跑动”,有条件的建立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推动建立诉讼服务站、法官联络点,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推动“一站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推行“互联网+社会治理”工作模式、“一村一辅警”机制和智慧农村警务建设,建设平安乡村。

同时,乡村依法治理也将突出智慧化。依托大数据和网络平台,全面提升法治乡村建设信息化水平,围绕群众需求,利用“粤省事”法律服务专区,实现法律服务、事务“掌上办、快速办”。

我市还将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与我市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同步推进,以点带面,引领带动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整理:潮州发布

来源:潮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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