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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国(省)道部分路段路灯光源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17:13:11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平县国(省)道部分路段路灯光源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2-02-18 17:13:11

采购计划编号:445122-2022-00060

预算金额:2462433.8500

采购品目:路灯

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

项目经办人:杨琳

项目负责人:郑志华

项目概况

饶平县国(省)道部分路段路灯光源节能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0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122-2022-00060

项目编号:PZH022C07

项目名称:饶平县国(省)道部分路段路灯光源节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62,433.8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路灯光源节能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2462433.85元,根据饶府规【2021】1号文规定,报价区间不能低于6%(即响应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2314687.82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报价不符合饶府规【2021】1号文规定的为无效报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路灯 饶平县国(省)道部分路段路灯光源节能改造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462,433.85 2,462,433.8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路灯光源节能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包组)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2月18日 至 2022年02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3月0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3月0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本项目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2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饶平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 0768-780960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联系方式:0768-2289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0768-2289977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

2022年02月18日

相关附件:

PZH022C07饶平县国(省)道部分路段路灯光源节能改造项目(定稿).pdf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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