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4 11:48:02 来源:潮州信息网
2月28日,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在广州召开,会上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隆重表彰。根据此前省政府印发的通报文件,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获授“广东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枫溪分局副局长陈泽贤获授“广东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称号。
省政府通报指出,“十三五”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全力以赴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面高水平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生态环境考核目标任务,大气环境质量领跑先行,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十三五”以来,潮州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呢?据了解,《潮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确定的20项指标中,除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断面比例未稳定达标外,其余19项指标均完成规划目标,其中有11项指标超额完成,总体完成效果较好。
在加强水污染防治方面,潮州市出台《潮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韩江市区段“一江两岸四堤”综合整治工程,韩江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韩江潮州段入选全国18 条(座)示范河湖建设名单并高分通过国家验收,优质滨水空间建设成效明显。印发实施《关于开展全面攻坚地表水不达标国考省考断面行动的命令》《枫江流域干支流分段水质达标攻坚考核工作方案》等,推动枫江、黄冈河、内洋南总干渠、内洋西总干渠水质逐步改善。加强主要河流水质监控,在枫江、韩江、黄冈河等重点河流的32个断面建设小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站,实行全天候实时监测监控。开展海域和海岸带环境综合整治,清理整治大埕湾、柘林湾海域违规吊养,完成“粤东柘林湾海洋生态修复”和“西澳岛生态保护与修复”。公开信息显示,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承担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市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承担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市控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工作。承担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
陈泽贤(中)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检查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