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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为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4 16:3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证字第1797143号

吴为江

房屋所有权

潮州市枫溪镇田东西埔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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