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6 19:41:54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迎接第九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我省第四十一届“鸟节”“爱鸟周”等活动,展现我市生态环境、鸟类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成果,倡导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爱护鸟类、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主旨。由潮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潮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潮州市林业局主办的潮州市2022生态摄影展将于2022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在潮州市人民广场文化长廊举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作品。力求从不同季节、不同区域、多角度拍摄反映我市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展示森林生态文化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一、主办单位
潮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潮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潮州市林业局
二、承办单位:潮州市广播电视台
三、征稿主题
作品应是展示我市动植物保护、鸟类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等内容,反映全市绿色生态建设成就、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各项进程和成果、动植物保护和鸟类保护等成就。作品应紧扣人与自然、森林与城市、生态与生活,重点体现我市的生态文化,捕捉我市鸟类、动植物、生态环境的每一个精彩瞬间,充分展示我市鸟类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成果,彰显广大民众乐享森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征稿时间
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0日。
四、征稿对象
1、广大摄影爱好者;
2、绘画爱好者(本次展览另设一个绘画展示区,鼓励儿童、中小学生独立创作、积极参加)
五、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创新感的作品。
2.投稿的摄影作品必须是在潮州市境内拍摄的原创作品,单幅、组照皆可,组照每组4-8张。绘画作品必须是原创,画种不限,纸张用A4大小以上。
3.所有来稿摄影作品只限彩色,相机、航拍作品均可。绘画作品创作材料不作限制。
4.来稿作品须在照片(含组照)图片名称中,需按顺序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联系电话,电子文件每幅大小不小于5MB,jpg格式;作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
5.来稿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举办单位不负任何连带责任。来稿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展示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6.本次展览不收参与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用于公益展览、出版、公益社会宣传的,不再另付稿酬。
7.本次展览征集作品将用于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宣传。
六、参与荣誉
潮州市2022生态摄影展评选入选作品100幅,入选作者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纪念证书。
七、投稿方式
摄影作品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投稿,投稿邮箱:962713512@qq.com,联系人:黄先生18938826352。投稿时请注明潮州市2022生态摄影展投稿字样,图片备注顺序: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联系电话。绘画作品完成后于周一至周五(8:30-17:30)直接送至潮州电视台广告部(西荣路48号).
八、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活动,如作品获选展示,主办方将在展前通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