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黄海明生前单独所有,以其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枫溪镇堀尾综合楼C梯201号, 建筑面积:110.90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字第2318814号,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梯间、202号房;西至空间、梯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黄伟涵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