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7 10:0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继承人张培兰因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潮州市永安路区税务局宿舍楼南区B幢804房,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2364590号的《房地产权证》一本。该不动产建筑面积97.20平方米,四至:东至803房;南至空间、梯间;西至805房;北至空间。现张培兰声明上述《房地产权证》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