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5 11:0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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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粤金监函〔2022〕100号)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你公司纳入本次年审范围,请你公司按照粤金监函〔2022〕100号相关要求,认真自审并填写《广东省典当行年审报告书(2021年度)》(粤金监函〔2022〕100号附件2),连同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已备案)、以及《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材料清单》(粤金监函〔2022〕100号附件5)中要求的年审材料,于5月31日前一式两份书面(同时发送扫描电子档)报我局。(具体送金融监管科,联系电话:2315986,邮箱:czjrjgk@126.com)。各典当行要确保年审材料详实规范,并对数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局将视情况于6月份实施专项现场检查。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粤金监函〔2022〕100号)
潮州市金融工作局
2022年4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