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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机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8 10:1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郑昌明生前与配偶翁机共同共有,以郑昌明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前街粤东塑料厂宿舍A幢502号房(五层),建筑面积74.74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3951854号,四至:东至梯间、501房;南至空间、503房;西至503房;北至空间、梯间、501房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翁机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郑昌明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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