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7 09:4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彩塘镇上林粮所宿舍楼确权公告
根据潮安区彩塘镇上林粮所宿舍楼全体业主的申请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我局拟对潮安区彩塘镇上林粮所宿舍楼全体业主因原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而共同拥有使用权的一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及《关于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 行)》(安国土资规〔2018〕1号)等规定,该宗地拟确权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该宗地坐落: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上林粮所宿舍楼,使用权面积321.19平方米,其四至范围分别为:北:西北至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彩塘经济联合社村庄用地,墙他有;东:东北至滴水巷,围墙自有;南:东南至通巷,围墙自有;西:西南至潮安区粮食局,墙各有,该宗地拟予确权给潮安区彩塘镇上林粮所宿舍楼全体业主使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若对上述公告有异议,请于2022年05月26日前以书面向我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我局将同意批准上述宗地确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授权章)
2022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