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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2022年第二季度地方金融机构现场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07 14:5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的经营发展、内部控制、合规和风险情况,强化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有效防控风险,2022年4月,我局根据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作要求及《关于印发<潮州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度行政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潮金通〔2022〕3号),对辖内8家地方金融机构开展2021年经营情况现场检查工作,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小额贷款公司:1.《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2.《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09〕5号);3.《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09〕10号);4.《潮州市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办法》(潮府〔2014〕17号);5.《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

(二)融资担保公司:1.《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2.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号);3.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

(三)典当行:1.《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2.《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二、检查对象

根据《关于印发<潮州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度行政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潮金通〔2022〕3号),我局于2022年4月27日至29日期间联合市财政局、县区金融工作部门对融信小贷、鼎新小贷、宏业小贷、兆丰小贷、皇信小贷共五家小额贷款公司,潮州市潮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一家融资担保公司,潮州市恒通典当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润丰典当行有限公司共两家典当行开展2021年度经营情况现场检查工作。

 三、检查结果

根据我局2022年度行政检查工作安排,本次地方金融机构行政检查覆盖率30.77%。检查结果显示,去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放缓,我市地方金融机构业绩明显下滑,行业生存压力凸显,基本处于经营维稳状态。本次检查的五家小额贷款公司总体上逾期贷款率较高,贷款损失准备未能充分计提,均暂未发现存在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非法集资等禁止事项情形。检查的一家融资担保公司经营管理较为规范,担保业务流程比较严谨,风险控制措施比较有力,暂未发现超范围经营及资产比例不合规情况,但存在违规收取客户保证金情况,我局已要求公司立行立改,限期退回客户保证金。两家典当行均暂未发现存在抽逃注册资本金、非法集资等情形,能严格按规定机打当票并开具了全国统一当票,当票填写完整,但个别机构存在超比例对外投资情形。

 四、检查结果处理情况

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企业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措施,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并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促进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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