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3 15:2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陈维勃生前与配偶徐若珍共同共有,以陈维勃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湘桥区义安路铁巷5号,证载建筑面积163.46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162.4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粤房字第1471338号,用地面积198.66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为:潮府国用(2015)第00101555号,宗地四至:东至陈宅;南至陈宅;西至陈宅;北至铁巷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陈子翊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陈维勃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