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5 10:3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一、制定背景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广大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是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农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重大民生水利工程,被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长期、动态的工作。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供水规模小、后期工程管理的资金投入明显不足,普遍存在建后管护薄弱,建后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部三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供水水源、水厂、公共输配水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该《办法》分为总则、工程管理、水源与水质管理、供水管理、水价核定和水费计收、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章节。《办法》规定了各有关单位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运行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该办法实施时间?
从该文件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