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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区防控办: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07-12 09:00:04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

市民朋友们:

当前,国内本土疫情呈多点散发和点状暴发态势,境外输入风险持续处于较高水平,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希望大家在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同时,自觉遵守好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在此,潮安区防控办提醒您:

一、请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与公布的新冠肺炎阳性个案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潮安人员请立即向村(社区)、酒店、客栈、民宿报备,落实相关的健康管理措施。

二、请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来(返)潮安人员及时向村(社区)、酒店、客栈、民宿报备,落实“3天2检”核酸检测的健康管理措施(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建议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三、请7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级市旅居史的来(返)潮安人员要主动报备配合完成“四个一”等健康管理措施。如发现自己与目前国内已经报告的本土阳性个案公布的行程有交集、重合,或近期有本土阳性个案所在区(县)旅居史的市民朋友,请主动向村(社区)、酒店、客栈、民宿报备,落实相关的健康管理措施。

四、倡导所有省外来(返)潮安人员落地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倡导所有从发生疫情地市非涉疫区(县、市)的来(返)潮安人员主动开展三天两检,并做好健康监测,抵达潮安后一周内尽量减少社会活动

五、请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提倡选择省内、市内游,本地乡村游,或城郊健身游等方式开展暑期旅游。尽量避免前往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确需前往的,离开和返回潮安前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已经前往的人员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应尽快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所住酒店客栈民宿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个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时,及时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经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人员密集或密闭空间公共场所、日常接触人群复杂等情况的人员,建议每周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七、各类特殊场所、娱乐场所、沐足按摩、医疗机构、冷链仓储、酒店客栈民宿、景区景点、餐饮、便利店、药店、货车运输、快递、外卖、保洁、学校等行业从业人员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好核酸检测工作;部分未被行业主管部门抽检到的人员建议每周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以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家属(同住人员)建议每周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八、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普通家庭等,储备适量的抗原检测试剂,可使用抗原检测。一旦发现抗原检测阳性或接到核酸检测阳性通知时,务必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与其他人员产生进一步接触,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待工作人员下一步处置。

九、外出要加强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眼、口、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如需要前往各类室内的娱乐、休闲场所、旅游景点,要提前预约、有序进入,并减少在密闭场所的逗留时间,同时配合测温、查码、扫码、一米距等防疫规定。

十、要通过手机进行“粤核酸”预登记,提高全员核酸检测现场采样工作组织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发生感染,每个微信号既可为自己填写申请,也可帮家里老人及幼儿填写申请,生成二维码后请截图保存,必要时打印纸质二维码备用。

十一、要尽量减少海淘、代购国外疫情形势严峻地区的商品,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所在地区的商品。若收到境外或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区的快递,要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减少直接接触和交流;尽可能在固定地点取件,实现无接触交接;如需当面签收,应与快递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拆件时尽量在户外进行,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如需拿回家中,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对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完后及时摘下手套,更换口罩,认真进行手消毒或清洗双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

十二、坚决抵制销售走私冻品行为,自觉遵守反走私法律法规,不为非法行为提供便利;发现走私行为,立即向公安部门举报。

十三、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更应接种新冠疫苗。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十四、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各地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依法追究责任。

潮州市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来源:潮州市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潮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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