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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潮安区2022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相关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15:5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深化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发展,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构建农技推广服务新平台,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根据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潮州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农函[2022]9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围绕茶叶、水稻两个主导产业,拟在我区范围内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茶叶、水稻产业各一个)、2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茶叶、水稻产业各一个)、1个特聘农技员,并给予一定补助资金。

一、申报条件

1、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在发展规模较大的农业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中遴选,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固定场所,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实施规模在100亩以上,能够在农技专家的指导下,连续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在具有一定发展规模的农业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中遴选,具有较高技术管理水平、乐于助人、在周围农户中的影响力较大,能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实施规模在10亩以上,能够在农技专家的指导下,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

3、特聘农技员:围绕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从省厅认定的“农村乡土专家”中招募特聘农技员,特聘农技员能指导带动农户采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在关键环节、关键农时、突发事件及农户有需求时,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全年服务农户20户以上,进村入户为农户开展指导或培训服务不少于25天,并按要求注册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提供指导工作台账、培训服务照片等。

二、遴选程序

按照自荐、推荐等方式,围绕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合作形式建设长期稳定、作用突出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坚持服务主导产业、突出示范带动的原则,由区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

三、提供资料

1、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3),特聘农技员只需提供申报表;

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土地使用权证书、租赁合同、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村委会有效证明。

四、相关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合作社、乡土专家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请。申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示范主体的经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审核同意、申报特聘农技员的经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审核同意后,于2022年7月30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联系电话:0768-2296075),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22年潮安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2、2022年潮安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3、2022年潮安区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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