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9 15:24:24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着眼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我市印发修订版《潮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并已施行,一起来关注。
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临时救助对象范围为: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为我市的公民,及紧急性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等急难发生地为我市的其他公民;在粤居住的港澳居民遭遇突发困难,经常居住地或困难发生地为我市的,可在我市申请急难性救助。修订版实施细则中,对临时救助对象“经常居住地”的定义进行了调整。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科员 彭尔佳:此前对非本地户籍申请人的要求是持有当地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且已居住满半年。现在调整为持有在申请之日前连续12个月的有效居住证明,除当地居住证外,还包括纳税信息打印单、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证等。延长有效居住的要求时间,扩大了佐证材料的范围。
临时救助主要包括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转介服务三种方式。新实施细则施行后,发放临时救助金的标准总体提高,其中以个人为救助对象的,原则上不低于2个月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科员 彭尔佳:以家庭为救助标准的,支出型救助对象按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数给予人均1个月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救助基数后,按不同救助情况增加救助额度。比如教育支出型救助的,按就读学生每人不超过2个月的标准增加额度。对医疗支出型救助的,按每名患者不超过8个月的标准增加额度。
急救型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原则上为人均1个月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成员属突发重大疾病、因灾因故伤残急需就医、照料护理的,按每名不超过3个月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据了解,2021年1月以来我市已开展临时救助3297人次,救助金额约372万元。那么,困难群众该如何申请临时救助呢?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科员 彭尔佳:申请人需携带本人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明,以及低保证、特困证、诊断证明等佐证材料,填写家庭基本情况,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接受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
来源:潮州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