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李汉林名字登记的,位于潮州市环城北路4号东座604房,《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1245165号,建筑面积76.45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梯间;西至梯间、603房;北至空间的不动产。原为李汉林、刘植君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李友强向我局申请继承其父亲李汉林的上述不动产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