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刘喜财与配偶柳玉端生前共同共有,以刘喜财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西新西华路12号B幢55-57号杂物间, 建筑面积45.29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1402428号,四至:东至24号车库;南至过道;西至埕;北至8号-10号车库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刘文荣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