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8 09:27:3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期全国多地疫情形势严峻
许多群众纷纷加入到防疫志愿服务一线
用点滴力量构筑疫情防线但有个别人员在网上散布涉疫谣言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
抖音发布涉疫谣言 被立案调查
10月27日,四川广元剑阁县公安局发布通报: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在抖音平台发布涉疫谣言,在一定范围内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刘某某已被立案调查。
造谣静默管理解封 被行政拘留
11月1日,怀仁市公安机关发布警情通报:张某某通过手机微信发布“怀仁市新冠肺炎疫情静默管理解封”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捏造防疫消杀不实信息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10月31日,绥化市北林区网民陈某在微信群内发布“今晚千万不要开窗户,夜里全城大面积全面消杀,飞机喷洒打药,消杀的液体飞沫对肺有影响”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
应遵守法律法规
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
特别是涉疫情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来源:四川辟谣、怀仁网警、北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