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2 22:4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宋维鹏集体土地证遗失通告
宋维鹏因保管不当,遗失坐落位于:登塘镇登塘村委会宋厝祠后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一本,证书号码列:安集用(2001)字第51211170100751号,土地面积:61.9平方米;现宋维鹏向我中心申请证书遗失作废及办理补发证书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映,通告期满无异议,将予以登记发证。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