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新闻 > 文件公告

关于废止潮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区奎元片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单向通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7:2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废止潮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区奎元片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单向通行的通告

潮公告〔2023〕2号

为进一步提高池湖奎元片区机动车通行效率,缓解区域内交通拥堵,方便群众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将对池湖奎元片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持奎元北街、奎元中街单向通行现状,将粤新街(彩虹东路至池湖鳗场路)、池湖大墩路(池湖鳗场路至彩虹东路)改为汽车单向通行。

二、粤新街汽车自东至西行驶(即从彩虹东路驶入,从池湖鳗场路驶出),池湖大墩路汽车自西至东行驶(即从池湖鳗场路驶入,从彩虹东路驶出),胶南街双向行驶,形成双循环。

三、池湖奎元片区为违停严管区域,奎元北街、奎元中街、粤新街、池湖大墩路、胶南街等上述路段除依法施划的路内或人行道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停放。

四、汽车进入上述路段时,须严格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本通告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潮州市公安局 

2023年1月9日 

关于文件公告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