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政企 > 潮州市政府机构设置 > 区县政府 > 饶平县

樟溪镇人民政府关于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园二期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坟墓迁移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2:4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加快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园二期建设用地项目工程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建设涉及坟墓迁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园二期建设用地项目涉及樟溪镇经济联合总社、烈火村经济联合社、新民村经济联合社、月畔楼村经济联合社,具体见各相关村纸质版公示文件。

二、上述范围内的坟墓需进行迁移,各坟主应在2023年2月5日前自行迁移,逾期未迁移的,按无主坟墓处理。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联系方式:

樟溪镇人民政府:0768-8691304

烈火村:0768- 8691290

新民村:0768- 8691228

月畔楼村:15994963290

关于饶平县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