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9 16:3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庄庆裕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开元路D区一幢502号房,权属证书号码列:粤房字第3164592号,建筑面积98.11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1/502号房、空间;南至501号房、梯间、503号房;西至梯间、503号房;北至空间、1/502号房的不动产,原为庄庆裕、黄楚华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庄泽远向我局申请继承其父亲庄庆裕的上述不动产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的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