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7 16:0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安县依法行政定期报告规定》,2009年8月11日以县政府文件印发。经评估,其有效期延长2025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共8条,主要规定了依法行政定期报告的主体、内容、形式,报送时间及报送单位和要求。
政府文件:印发《潮安县依法行政定期报告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