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0 15:0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权利人许一方因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潮州市新洋路洋滨园B1幢301号房,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1015675号的《房地产权证》壹本。该不动产建筑面积:129.35平方米,四至:东至302号房、梯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现许一方声明上述《房地产权证》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遗失补发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