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作正与李淡洪夫妻遗有以陈作正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枫春路中段南侧奎元住宅区D2幢804号房,四至:东至空间,南至梯间,西至805房、空间,北至803房、空间,建筑面积105.72平方米,《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1242090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陈太龙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