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税法规 > 中央法规 > 2023年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7 20:50:29 来源:潮州信息网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2023-03-26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现就延续实施《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相关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特此公告。

财政部

2023年3月26日



  相关政策——

人社部发[2022]2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国办发[2019]1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8]2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1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71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关于2023年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