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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镇涛、陈镇勤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 15:0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陈芳步与蔡婵英夫妻遗有以陈芳步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南兴路韩安里11幢301房,建筑面积92.76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302号房、梯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建筑面积92.7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第3902161号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陈镇涛、陈镇勤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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