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新闻 > 文件公告

郑铿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 15:5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张高生前与郑铿共同共有,以张高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西荣路潮州师范教工宿舍C幢402房,建筑面积121.37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401房、403房、梯间,北至401房、403房,《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第3986466的不动产。该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为郑铿个人所有,一半份额为张高遗产。

现继承人郑铿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张高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1日

关于文件公告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