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9 08:54:14 来源:潮州信息网
“五一”小长假到来
在欢度佳节时,大家一定要记得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党员和公职人员一旦发生酒驾或醉驾
轻者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重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基础上还将面临党纪政务处分
党员酒驾和醉驾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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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酒驾和醉驾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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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的范围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喝的是酒、入的是“局”
酒精量只是稍微超标,而且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是不是可以不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就算达到醉驾标准,但是没有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检察机关也做出了免予起诉的决定,是不是不应再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
自己的酒后驾驶行为与招商引资、区域开发等“工作需要”有关,受到处分是不是太“冤枉”了?
以上均为错误认知!
纪委监委在审理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酒后驾驶案件时,是不是只需要按照其所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司法处罚的程度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就行了?
当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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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存在此类“四风”问题的酒驾行为在审核处理时应当合并处理按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节假日是干部作风的“考点”
在党纪国法前
所有侥幸心理都是掩耳盗铃!
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
想平平安安、清清爽爽过节
就应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
千万别让酒精麻痹了理智
资料来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违纪构成与党纪处分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来源:南方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