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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海花园新区十三幢202房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1 15:0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兹有陈利聪向潮州市粤海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潮州市彩虹东路粤海花园新区十三幢202房,建筑面积131.32平方米。现购房人陈利聪持购房合同、发票、销售证等相关办证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68—2290952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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