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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省道S233线凤塘至枫溪段改线(如意路延长线)工程(一期)(枫溪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15:3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潮安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

(省道S233线凤塘至枫溪段改线(如意路延长线)工程(一期)

(枫溪段))的公告

我局组织编制的《潮州市潮安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省道S233线凤塘至枫溪段改线(如意路延长线)工程(一期)(枫溪段))》经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编号:4451002023007),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加强枫溪区(镇)与凤塘镇的联系,衔接潮汕路与省道S335樟公线至高铁潮汕站连接线等交通主干线,完善路网结构,优化道路功能,打通路网交通瓶颈,改善区域出行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凤塘镇工业聚集区改造,省道S233线凤塘至枫溪段改线(如意路延长线)工程(一期)(枫溪段)项目拟在枫溪区(镇)实施。根据《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项目范围内有0.7641公顷不属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与《规划》不相符。

为满足项目的用地需求,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预支建设用地规模应优先保障‘十四五’近期急需落地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省道S233线凤塘至枫溪段改线(如意路延长线)工程(一期)(枫溪段)项目符合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形,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要求编制本方案。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位于潮安区枫溪区(镇)山边村,用地总面积0.7641公顷,共涉及2个地块。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建设用地(城市)。规模落实后规划地类均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落实地块不占用《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等相关区域;涉及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在项目用地报批前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地质防治工作。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 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使用潮州市分解到市本级的预下达规模0.7641公顷。使用后,潮安区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0.7641公顷。

2. 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占用现状耕地,不影响潮安区耕地保有量任务的落实。

3.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落实后潮安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枫溪分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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